使用、处理和保管涉密载体是工作需要的职权行为,随意将涉密载体交给不属于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保管和处理,是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违规行为,容易造成涉密载体失去有效控制,从而导致泄密事件的发生。(原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