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销毁的,应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送至涉密载体销毁工作机构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承销单位销毁。个人不能私自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原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