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擅自访问、下载、存储、传输知悉范围之外的国家秘密。
2、擅自将非涉密信息设备接入涉密网,或将涉密信息设备接入非涉密网。
3、在未采取安全保密防护的情况下,在涉密网与非涉密网间进行信息交换。
4、擅自安装、卸载或修改涉密网络中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等。
5、存储、处理、传输高于涉密网络密级的信息。
6、未经安全技术处理,将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改作他用或自行销毁。
(原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