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会所属事业单位建设,选优配强广东省工人医院领导班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等规定,现面向全省医疗事业单位选调广东省工人医院院长拟任人选。
一、选调职位
广东省工人医院院长(管理五级)1名。
二、单位简介
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是所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医院创办于1957年,是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卫生保健等社会公益服务,承担有毒有害作业以及因公负伤等项目的医治,为职工、劳动模范提供疗休养服务。
医院地处广州市长洲文化旅游风景区,占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内设门诊、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精神科、中医科、针灸理疗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健康体检等临床医技科室,是广州市首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广东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广州市120急救网络医院,广东省直、广州市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广东省人民医院战略合作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肇庆医学专科学校和广东黄埔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实习见习医院。
三、选调对象
(一)广东省内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现任管理五级领导人员。
(二)广东省内公益一类、二类医疗事业单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除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所列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管理五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于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于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
(四)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
(六)具有医疗管理工作经历,且近10年内有3年以上一线医疗工作经历。
(七)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副职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或三甲医院中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调后即构成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所列情形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本次选调报名首日。
五、报名办法
1. 采用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者资料邮寄报名。
2. 自愿报名的,提交《报名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具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个人情况简介(1500字内)。
3. 组织推荐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征求本人意见后向推荐,推荐材料应包括公函、《报名表》、个人情况简介(1500字内)。
4. 报名时间于2022年12月15日截止。
5. 报名及资料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5号组织部;政务邮箱:szgh_zzb@gd.gov.cn;联系人:贺荣昕;联系电话:020-86153091。
6.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附件:公开选调广东省工人医院院长拟任人选报名表(点击下载)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