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转型发展需要,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采用公开选调方式引进人才,现面向全省医疗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临床医学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临床医学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单位简介
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创办于1957年,原名为广东省第二工人医院(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是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主要业务是承担工伤、有毒有害作业、因公负伤等项目的医治,为职工、劳动模范提供疗休养服务,同时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卫生保健等社会公益服务。
医院地处广州市长洲文化旅游风景区,占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毗邻广州大学城及世界闻名的黄埔军校,是广州市内环境最为优美的医院之一,院内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绿化面积高达70%,常年平均气温比市区低2℃,空气清新,负离子充足,是天然氧吧,更是治疗康复得天独厚的好地方。
医院内设门诊、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精神科、中医科、针灸理疗科、麻醉科、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健康体检等临床医技科室。我院是广州市首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广东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广州市120急救网络医院,广东省直、广州市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广东省人民医院战略合作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肇庆医学专科学校和广东黄埔卫校教学实习见习医院。
三、选调对象
广东省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公益一类、二类医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具有临床医学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四、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除需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干部调配工作规定》所列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45周岁以下(应于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具有近10年内3年以上一线医疗工作经历;
(五)具有医疗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调后即构成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所列情形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本次选调报名首日。
五、报名办法
1.采用干部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报名、资料邮寄或者网上电子邮箱报名。
2.自愿报名的,提交《报名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具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个人情况简介(1500字内)。
3.组织推荐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征求本人意见后向推荐,推荐材料应包括公函、《报名表》、个人情况简介(1500字内)。
4.报名时间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
5.报名及邮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江路320号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人事科,也可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ryyhr@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82500780
6.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六、聘用岗位
选调人员为副高职称的,调动完成后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为正高职称的,调动完成后聘为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岗位。
附件: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广东省工人医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