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省总工会是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及省属企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省总工会由省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其机关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及省委、全国总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省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贯彻执行省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省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组织和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和支持改革;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参与创业创新创优;发动职工群众共建生态文明。
(三)组织引导职工积极投身应急和公益行动,参与重大劳资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妥善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工会系统开展法律工作,做好工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
(四)负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及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及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研究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工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七)负责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的调查研究,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工资、保险、福利等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省人大代表中的职工代表、工会工作者代表和省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负责“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等工作;利用基层组织网络和阵地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九)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支持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等公募基金会及工会组织创办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十)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台地区工会的联络交流工作。
(十一)协助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组管理各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行业工会及直属企业工会领导干部;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工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县总工会和省级产业、行业工会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本级和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年初结转和结余说明
2019年初结转和结余3.05万元,为2018年离退休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收入决算18,652.0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支出决算18,655.0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9年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170.61万元,占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项目支出17,484.48万元,占总支出的93.72%,其中: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84.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5.37%,主要用于2018年离退休人员慰问金993.82万元,离退休人员补充住房改革资金270万元,劳模荣誉津贴、生活困难补助、劳模慰问、体检、疗养经费4,466万元,劳模奖金359万元,退役士兵就读补助21万元,2019年省直公费医疗包干单位补助经费70.65万元,2018年省直公费医疗经费清算3.63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1,300.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4.63%,主要用于职业教育支出经费10,15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配套资金147.90万元,劳模表彰大会54万元、重点工程劳动竞赛经费95万元,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500万元,省纪委派驻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工会十四大工作经费332.48万元。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说明
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等说明
因在省财政厅无行政办公经费预算,故2019年没有用财政资金支付公务接待费,没有用财政资金购置公务车辆及支付运行维护费,没有用财政资金支付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用财政资金支付机关运行经费;没有用财政资金支付政府采购支出;本级所属资产均为工会资产,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由工会自有经费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在2018年预算基础上减少3%。2019年由工会自有经费开支的“三公”经费全部控制在预算以内。
第四部分广东省总工会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500万元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有一级项目五个,共涉及资金15,11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6.46%。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省部级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1300万元,当年全部发放完毕。其中:发放老劳模医疗帮扶补助资金500万元、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65.2532万元、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623.9468万元、老劳模房屋补助金10.8万元。
二、省级劳模补助经费。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省级劳模补助经费1417万元。其中:春节慰问金743.15万,省级劳模体检209.231万元,疗休养339.0765万元,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125.5435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三、省劳模津贴。2019年共为6861名2000年前获得荣誉称号的全国和省劳模按月发放荣誉津贴1704.41万元。
省财政资金的顺利发放,在全国和我省广大劳模以及社会上都产生了良好影响。一是全国总工会对此高度评价,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对劳模的关心力度大,效果实,并在全国推介。二是切实解决了劳模的实际生活问题。部分劳模退休工资不高,身体多病,劳模津贴和帮扶金对解决他们的困难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爱,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推动形成了崇尚劳模、关爱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三是推动了我省各地关心爱护劳模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省绝大部分地市都参照省的做法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本地区的劳模荣誉津贴和帮扶金发放制度。
四、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500万元,当年全部发放完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和全总的部署要求,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各级工会积极开展送温暖系列活动,对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工匠劳模、老党员等进行了深入走访慰问。其中,省委省政府送温暖慰问活动,由省领导率队,组成送温暖慰问团分赴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慰问活动,听取职工群众心声,征集基层意见建议,切实帮助广大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据统计,全省共筹集慰问款物约1.2亿元,其中,政府拨款5219万元,工会投入6027万元,社会捐助等其他筹集605万元。累计发放款物约1亿元,其中,向一线职工发放2262万,向困难职工发放5100万,向困难劳模发放400万元,向困难农民工发放2275万元。走访企业7429家、慰问一线职工279412人,困难职工53522户,困难劳模(先进工作者)2672人,困难农民工19352人。
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和工会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和关爱,是工会发挥联系职工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载体,树立了各级党政及工会的良好形象,深受广大职工欢迎。
五、职业院校生均定额试点经费。2019年共计收到省财政安排生均定额拨款10151万元。当年全部支付完毕,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学校在校生规模超万人,教职工近500人,生均定额拨款为学校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保障教师队伍稳定,提高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学校软实力,为学校长远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