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会二次会议第1659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2019-06-25 来源: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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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工总函〔2019〕139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会二次会议第1659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林巧园代表:

  您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会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工作的建议》(第1659号)收悉。省总工会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会和人社部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情况

  一是以源头参与为落脚点,代表和反映职工意见。省总工会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提出工会的主张,积极参与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调研视察,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大力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是以预防化解劳资纠纷为抓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省总工会积极构建预防化解劳资纠纷的体制机制,努力完善预警排查和应急处置的机制办法,充分发挥工会律师团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1、落实与法院沟通联系制度。全省工会与法院系统建立了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沟通联系制度。在省、市、县区三级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由工会指派律师进站驻点,协助法院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建立与检察院沟通联系制度。今年7月10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试行)》正式生效实施,明确全省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职工优势,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实现双方信息互联互通、维权行动联动协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刑事诉讼、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提出检察意见建议、支持职工起诉、探索试行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措施,为全省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3、完善劳资纠纷预警排查机制。畅通“工人在线”平台、主席信箱、热线电话、官方微博微信“五位一体”的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对劳资矛盾纠纷苗头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处置。健全完善全省群体性劳资矛盾三级台账,做实舆情信息核报,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增强维权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4、充分发挥工会律师团的法律服务作用。全省工会搭建以“千人律师团”为主体的工会法律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社会律师资源,提升工会维权服务能力和水平。据统计,截止10月30日,全省工会律师团2018年累计举办法律宣传活动和法律培训3862场次,培训职工和工会干部12.17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34万人次,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1466件,调解劳动争议2430件,受委托开展劳动争议诉前调解2489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不断完善工会律师担任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会律师担任村居(社区)、工业园区工联会法律顾问制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帮助职工维权。目前全省工会律师团成员已超过2000名,其中有1270名工会律师担任2500家企业工会法律顾问,为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协助企业工会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三是以服务职工为目标,提升12351职工热线服务水平。省总工会12351职工热线以“职工法律咨询、职工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工会服务指引”为主要工作内容,建立来电台账、答复知识库、交办工单和数据分析等四大系统,通过标准化运营管理为全省职工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全天候维权咨询服务。热线运行以来,截止11月29日,共接听职工来电58802通,接通率97.15%,职工回访满意度99.45%。已为42700多名职工提供免费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将近70%的来电需求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12351职工热线在畅通职工诉求渠道、预防预警劳资纠纷、职工维权大数据分析应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咨询投诉畅通无阻、答复受理准确及时、交办跟进有序扎实、办结回访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是强化信息化系统建设。省人社厅加快建成劳动保障监察指挥(处置)平台,全面推行劳动监察信息系统应用,依托系统平台打造智慧劳动监察系统,充分发挥“互联网+”劳动监察在执法维权维稳中的作用,强化劳资纠纷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指挥处置。

  五是搭建劳资协商平台,完善集体协商制度。省总工会按照《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要求指导企业职工与企业行政方开展集体协商,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险和福利等。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省基层工会数量大、会员人数多,部分基层工会存在作用发挥不强的现象,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的要求,把握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切实发挥基层工会作用,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一是继续推动劳资纠纷源头治理,特别是预防化解欠薪劳资纠纷。推动欠薪的源头治理,全面开展综合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和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加大对欠薪企业的惩戒力度,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是做强工会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完善12351职工热线服务平台。在现有基础上对12351职工热线服务平台进行提升完善,升级软件系统和对工作流程进行再造,逐步实现职工诉求的回复处置可网上全程适时查询跟踪。优化各类数据的收集,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研究和应用,进一步发挥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和矛盾风险预警提示的作用,为更好地服务职工和供领导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

  三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建设职工之家。按规范化标准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以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为职工之家建设的评价标尺,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职工发展、发挥职工能量、动员职工参与、帮扶职工困难、活跃职工身心为职工之家建设的主要内容,以落实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职工之家的内在要求,发挥会员的主体地位与作用,激励动员会员(代表)广泛积极参与选举、监督、评议、活动、决策、协商等工会事务,推进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工作,使基层工会成为代表职工意愿、维护职工权益的职工之家。

  四是抓职工代表履职和职代会职权落实,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重视职工代表建设,全面启动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职工代表培训、巡查、提案、创优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代表的民主意识、履职水平与监督评议能力。落实职代会职权,坚持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交职代会审议,坚持企业改制方案、企业裁员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坚持工资集体协议草案、集体合同草案、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等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深化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按照事前公开计划、事中公开进展情况、事后公开结果的要求,做到内容上全面、时间上及时、程序上规范、形式上多样。推进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履职、述职程序。建立健全员工沟通、劳资协商、集体谈判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劳资沟通协商机制,丰富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手段,落实员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及宣传引导。联合省人社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等休息休假相关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权利。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断增强全社会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创设宣传普法专栏,通过主流媒体刊发、转发宣传报道,开通微信宣传账号,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加强企业经营者和劳动保障管理岗位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工会工作的关心支持!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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